黑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商品粮输出基地,粮食产量占全国的1/4.商品量占全国1/4.调出量占全国1/3.被誉为国家粮食安全的“稳压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不合理的耕作和高强度利用导致黑土面临“量减质退”的窘境,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生态安全。
近年来,国家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出台了《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政策措施,202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黑土地保护的目标及重要任务。2021年,中国科学院与东北三省一区开展了“黑土粮仓”科技会战,集聚中国科学院相关科技力量开展集中攻关,为用好养好黑土地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科技部也设立了“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开展黑土地退化阻控的科学创新研究。目前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高标准农田建设、侵蚀沟治理投入了大量的工程项目资金,同时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也加大了科技资金投入,已经产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技术及模式成果;但科技成果与工程项目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不能有效利用到工程项目的建设之中。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力量弱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较慢,难以有效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服务与成果就地转化。土地经营者更加注重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主动开展用好养好耕地的积极性不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所长姜明建议,一是加强黑土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与模式落地转化。首先建议加快黑土地保护科技资金投入的顶层设计,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力度,对科技部“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中国科学院“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先导专项等科技项目进行有效统筹,集中目标,统一发力,形成有显示度的、成体系的技术成果,为用好养好黑土地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其次加强黑土地保护科技成果与保护工程项目有效结合。目前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已经产生了良好的保护技术与模式,例如黑土地保护的梨树模式2.0、龙江模式、盐碱地治理的大安模式、鸿鹄智能农机、秸秆腐解剂等技术体系及产品,但目前这些科技成果不能有效利用到黑土地保护的工程项目建设之中。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分配到各市县,通过招标形式进行建设,这样就不能保证好的技术成果得到应用。建议自上而下做好技术成果清单和标准,并在工程项目执行中得以明确,保证好的成果得到有效利用。因此亟需进一步实现科技部、中科院等科技项目的科技成果与农业农村部、水利部等部委的黑土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项目有效结合,实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二是建立完善的黑土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推广服务体系。首先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市、县、乡等以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为主体的纵向推广服务体系。根据调研结果,目前农业技术人员流失、队伍不稳定、专业不对口等问题普遍发生。调研数据显示,2018年吉林省乡镇种植业专兼职农技人员4806人,到2020年为3741人,减少了1065人。这就导致现代农业、乡村振兴及黑土地保护等政策和技术措施不能很好落实到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其次要形成以政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资料公司、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横向推广服务体制;形成以广大科技工作者、农村科技示范户、乡土人才为骨干的专群结合、城乡结合、上下融通的推广服务体系,使黑土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推广工作实现网络化和规范化,加快科技成果落地并产生实际效果。
三是培养提升土地经营者主动应用黑土保护科技成果的意识。首先建议充分调动土地经营者的积极性,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土地经营者往往通过单施化肥追求保产增产,自主培肥土壤、用地养地积极性不足。建议构建多元化奖励投入机制,探索试点将耕地地力等补贴发放与黑土耕地保护措施落实挂钩机制,实现从“包产到户”到“包质到户”的转变。其次推动土地流转,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技术示范引领作用。以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先锋,构建高效的科研与示范、科研与生产的互动机制,建立更为高效的黑土保护与利用技术高标准示范网络,加速实用技术成果的研发和推广。结合土地流转,加速推进技术实施进程和提升实施效果。再次建立黑土地保护技术的标准与规程,加强黑土地技术培训与保护宣传。形成黑土地保护的技术名录及技术规程,强化黑土地保护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建立农技人员职称评价机制,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活力。加大黑土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黑土地保护工作成效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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